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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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    一、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总管理,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。

    二、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,财产管理员每学期与各分室责任人核查账物。

    三、固定资产做到账、物、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。

    四、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。

    五、本实验室下属各分室设备一般不允许直接借出,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,提倡各分室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,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。借用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之间办理登记手续,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,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,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。

    六、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。

    七、仪器设备登记、验收、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。

    八、仪器设备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、过程,分清责任,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,及时上报。因违章造成的损失,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    九、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,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。